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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调查公司电话-聚焦2024年!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亮点解读

发布日期:2025-09-14     浏览次数:

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30日在韶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波

各位代表:

我作为韶关市人民检察院的代表,向大会陈述工作情况,恳请审议,同时希望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能够发表看法。

2023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接受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国家领导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家领导人视察广东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围绕市委的工作重点和中心任务,坚守法律监督的职责,努力践行服务人民的宗旨,高效处理每一个案件,运用法律手段支持韶关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进程,各项工作获得新的进步。

一、聚焦政治建设,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注重政治原则,维护党的高度领导地位。始终将党的高度领导视为根基,监督调查过程中严格执行重要事务请示汇报机制,分别向市委及市委政法委呈报了十四次相关情况,以此保障新时代检察事业朝着合规的政治路线持续发展。认真推动学习国家领导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活动深入开展,按照学习来铸就精神支柱,执行“三带一体”的学习方法,指引检察人员坚决支持“两个确立”,坚决实行“两个维护”;按照学习来提升智慧,进行“党建加检察工作现代化”的主题研究,产出79份研究记录并转变为解决难题、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按照学习来端正作风,检查并改正9个问题,建立16项规章制度;按照学习来促进工作,推行“打破难题、推动发展”“走在前、做表率”的行动,为党和人民履行好职责、尽到责任。

其次要注重实际效果,加强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实施党建、团队建设、业务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评估的制度,举办“一个院所两种特色”品牌建设、党建与业务深度整合优秀案例推荐等举措,借助“党建加业务”模式,制造出高质量的检察成果。市检察院又被称作“韶关市市直机关党建示范点”,还拿下了韶关市直机关“丹霞杯”工作创新创优竞赛的二等奖;仁化县检察院的党建活动室被评为“广东检察系统党建工作示范阵地”。

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创造健康的政治氛围。监察程序和司法程序要平稳过渡,集中力量打击腐败,处理了86起由监察委移送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其中起诉了69起,全部认定有罪。查办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的案件两起涉及四人,彻底清除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市检察院负责职务犯罪的团队被评为“2022年全省检察业务出色的办案小组”。

二、聚焦服务大局,助推绿美韶关高质量发展

全力支持主要战略的推进,依照市委“363”计划,拟定《韶关市检察机关关于维护绿美韶关生态建设、促进北部生态发展区高品质发展的意见》,依照法规积极行动,为韶关的生态进步提供帮助。集中力量于乡村振兴计划,全面开展检察机关“十百千联动高品质进步方案”,借助检察工作的现代化,推动“百县千镇万村高品质进步工程”。强化环境司法维护,启动“检察支持韶关绿化发展”项目,与公安部门、林业机构联手拟定《韶关市“守护大地2023”专项监察计划》,共同惩治侵占林地行为,逮捕了十五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三十一人;处理了二百六十起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追讨生态公益赔偿金一亿四千八百多万元,全力巩固粤北地区的生态安全防线。务必彻底攻克环境治理难题,乐昌市检察院审理的李某球等二十七人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全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十大典范,其中一人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表彰为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动中表现优异的个人。

其次在于保障国家安稳和社会太平。必须时刻铭记整体安全的重要性,专门组建负责政治安全的工作团队,严密戒备并有力惩治敌对势力的渗透与破坏行为,确保广东北部边境的安全。在处理刑事犯罪时,要依据法律做到既宽容又严格,既适度又均衡,依法逮捕了一千七百六十三人,起诉了三千四百一十五人。完善了有罪认罚从宽机制,未批准逮捕1067例,未予起诉667例,采用比例达88.81%。持续开展反黑除恶专项活动,对涉黑涉恶案件提起诉讼54例,反黑除恶工作评估结果在全省检察系统位居前列。严惩网络电信诈骗及相关犯罪行为,提起诉讼410例,市检察机关审理的谢某辉、邓某范等人的诈骗案,涉案金额达2.48亿元。持续提升平安建设效能,市检察院获评平安韶关建设先进集体。

第三方面致力于构建规范化商业环境。加强专利权全面维护,对25名知识产权侵权者提起诉讼,浈江区法院审理的欧阳某与丘某伪造品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成为广东省检察机关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障的十项典型案例之一。牢牢维护经济领域稳固防线,对扰乱市场交易规则者已提起诉讼243例,市检察机关对李某峰进行非法集资案件审查起诉,牵涉受害者超过170名,案件金额达四千余万,最终获刑十七年。实施反洗钱三年计划,有个人被评为全国2022年打击整治洗钱犯罪活动表现突出人士。

第四要注重纠纷源头化解推动社会管理进步。严格遵守国家领导人提出的“法治建设既要处置结果、治疗已发生的乱象,更要注重预防、消除潜在的隐患”指示,主动借助检察意见推动基础治理,针对市场秩序维护、生态保护等议题发出社会治理检察意见共65份,以此防范化解社会管理难题和犯罪活动反复出现的情况。市检察院被评为韶关市在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单位。它与市委平安办、依法治市办共同发布了《关于强化检察建议执行工作以法治化方式促进社会治理的若干意见》。将检察建议的反馈和执行状况加入到平安韶关、法治韶关的考核体系之中,促使检察建议的工作重心从简单的处理转向了实质性的完成。着力加强醉酒驾驶的全面管控,提起危险驾驶案件诉讼九百七十七起,占全部刑事案件的百分之三十七点二二,改变了这些年持续攀升的态势。严格执行执法者同时承担普法职责的原则,促进建立醉酒驾驶的预防机制,举办法律教育宣传活动一百四十三场,波及六万七千多名民众,形成了全社会联合监督、每个人拒绝酒后开车的风气。

三、聚焦司法为民,着力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着力提升民众福祉司法维护水平。严格执行食品医药领域“四严”标准,对危害相关产品安全的违法者提起诉讼共112例,处理同类公益诉讼案件111宗,追回公益补偿金达598万多元,从而有效守护每个家庭饮食安全。致力于落实检察服务群众举措,组织了“借助司法援助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和“重视困境女性群体,强化专项司法救助”等行动,处理司法援助案件达216宗,拨付援助款物价值超过二百一十余万元人民币。其中,市检察机关审理的钟某端司法救助案件,被列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导性案例。加大扶持起诉这项“公共事业”,扶持低收入者、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起诉讼二十宗,处理民众“急事难事愁事”。启动保障民生公益专项监察,处理涉及民生公益行政监察案件三百六十四宗,新丰县检察院推动民政部门取消错误婚姻注册案获最高检表彰为优秀检察监察案件。

其次要用心处理民众的疑难杂症。坚持“感同身受”原则,加强民众申诉“每宗都有交代”,处理民众申诉共计1987宗,七天之内完成程序性回复,三个月之内反馈办理进程或结果的比例均为百分之百。执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重复信访积案实际解决三年“清零”计划,明确首要办理责任、负责人专项处理职责,负责人处理了百起案件,进行了一百五十七次接待和走访,绝大部分涉及法律和检察机关的信访问题在检察阶段依照法规妥善处理。着力增强检察听证力度,邀请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内的两千八百二十七位人士参与听证活动,借助“可直观感知”“可清晰听闻”的方式审理了七百五十二起复杂案件,不断加强民众的参与感受和案件处理的公信力。

三是用关爱守护未成年人法治天空。坚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特别是性侵害案件,起诉155名涉案人员,其中99人涉及性侵未成年人。对于犯罪未成年人,既依法惩处也不纵容,起诉144人,不予起诉70人。严格执行特殊保护措施,为15人提供心理辅导和评估,为140人封存犯罪记录。因严重监管缺失,已下达责令监管文书63份,要求“不负责任的家长”依照法规抚养子女。同时,采取多种方式救助未成年受害者,积极联络教育、卫生、社会救助等机构,为其实施入学转学、医疗康复、经济支持等全面支持。联合市启航学校开展“检爱同行,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活动,旨在汇聚各方意见,搭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整体网络。

四、聚焦法律监督,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注重追求卓越,刑事检察力度持续增强。不断改进刑事立案监督及侦查行为监督,要求公安部门解释立案或不立案事项达247起,促使立案涉及212名涉案人员,推动撤案42例,纠正遗漏逮捕与起诉共计350人,以书面形式纠正侦查环节违法行为234项。强化刑事审判环节监督,提起抗诉案件4宗,书面纠正审判活动偏差10项。强化对服刑活动的监管,核查了五千七百二十八例减刑假释案件,对五千二百四十九项刑罚执行及监管环节的违规行为出具了书面纠正意见,相关纠正意见均被接受并落实整改;推进“常驻监督+流动巡查”的检察模式,对英德监狱及全市羁押场所实施了交叉巡查,完成了仁化县、南雄市、乐昌市社区矫正人员的流动巡查,纠正了一千五百余项违规事项,查处了四百二十名脱管漏管人员,有效制止了“狱中恶势力”“花钱获释”“虚假服刑”等不良现象。

其次要落实“精确监察”,民事检察工作更有成效。全面贯彻民法典要求,依法对民事终审裁判、调解结果及执行过程等实施精确监察,办结各类民事检察监察案件368件,提起抗告1件,申请抗告5件,发出再审检察意见21件,下达审判程序违规行为和执行监察意见155件,均被采纳。强化对恶意起诉的监管,市检察机关针对祺某传播机构损害著作权复制及放映权益的系列恶意起诉案件,提交了九份申请再审的建议书,有效维护了司法的权威性与尊严。

三是持续强化“双重支持”,行政检察更显成效。落实全面监督原则,提升对行政诉讼过程的管理,管理已生效行政裁决32件,纠正审判环节错误12件,同时管理相关行政机关11件,既保障司法公正,又推动依法办事。注重在办案中实现行政纠纷的深度解决,解决纠纷77件,促使案件彻底解决且政治效果良好。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工作,已纠正36起此类行为韶关市私家侦探调查机构,对法治政府的建设起到推动作用。针对公众高度关注以及政府重视的卫生健康、营商环境等领域的重点和难点,共发出148份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监督并解决行政机关在申请或强制执行方面存在的消极问题。稳步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的尝试,处理了8起相关监督案件,试验所得的成效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高度赞扬。

第四方面要秉持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合作共赢的理念,公益诉讼工作因此更具成效。不断推进“公益诉讼维护幸福生活”专项举措,已受理案件567宗,完成诉前调解355宗,提起诉讼66宗,诉讼数量位列全省首位,武江区检察机关推动纠正某房地产项目噪音污染问题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例,已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示范案例。积极扩大案件审理范围,与韶关军分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广州军事检察院共同签署了《关于构建军地公益诉讼合作体系的具体安排》,为建设强大祖国和强大军队给予坚实的法律支持。创建了“一心为民”检察网络平台,招募了259名志愿者,大力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介入到维护国家权益和公共利益的行动中。强化区域间司法协作,参与“湘粤联手保生态、公益诉讼创佳绩”鱼群放生项目,同江西省全南县、信丰县及大余县等地的检察机关缔结公益诉讼合作框架,一道维护北江流域的自然环境;联合从化区、龙门县、佛冈县等地的检察机关签署《大湾区北部生态与资源联合守护办法》,促进大湾区北部区域经济繁荣。

五、聚焦自身建设,深入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要全面提高队伍整体水平,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选拔出11名检察官,同时让6名检察官依照规定离开员额,确保由专业人才从事专业工作。严格遵循“政治素质优秀、专业技能突出”要求,实现政治集中学习全面覆盖,参与人数达2391人;举办公安司法检察法律联合研修班,报名学员有396人;加强检察院校协作,与国家检察官学院沙河教学点、云南分院等机构共同开设综合能力强化课程,学员超过500人。不断强化青年人才“拔尖”培养,选送青年骨干到省级检察机关、西藏地区及东莞进行实践锻炼。

着力全面改进工作成效,以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品质关键衡量标准为基础,努力提高案件办理水平,43项工作数据达标或超过全国或省内公布标准,省内位列第五韶关调查公司电话-聚焦2024年!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亮点解读,12个案件获评全国及省内检察机关优秀案例、示范案件。持续进行案件审查97件,重点案件检查实现100%覆盖,确保案件品质安全。制定数字检察规划,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和工作成效。乳源县检察院同浙江大学达成检校合作意向,开发应用三个法律监督工具,成功处理三十起监督案件,追回公共财产损失三万八千余元。

着力强化基层根基建设,明确注重基层发展策略,提升基层检察机关追求卓越的积极性,着力塑造基层检察机关特色形象,仁化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武江区检察院“风度武检”标识被评为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不断推进基层检察机关能力提升,乐昌市检察院的经验获得省级检察机关认可并加以推广。

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秉持彻底的自我革新态度,强化监督问责,有3名检察人员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理。制定《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的若干办法》,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毫不松懈地推进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防止司法干预的“三项规定”,全市检察人员主动登记汇报重大事项839件,以此杜绝基于人情、关系或金钱的案件发生。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本市各级检察机关积极配合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采取登门拜访、组织考察、开展座谈等途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接触了374次;针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检察建议等事项,已向市人大进行了专项汇报。认真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依照法规保障其执业权利,实施“网络查阅案卷”服务,生成电子档案共16457份,处理律师远程查阅案件193例,将“最多跑一趟”优化为“全程无需前往”。主动借助公开提升公正水平,公布案件详情5555项,发布法律裁决文书52份。聘请群众监督员参与检察业务监督748回,全过程民主让公平正义可被观察、受群众评议、能被体认。

各位代表,今年,本市检察机关获得了显著进步,完成了诸多成就,有19个单位及19名个人得到了市级以上表彰,9位同志被评为广东检察领域的杰出榜样、全省业务竞赛的出色选手、优秀工作者等荣誉韶关正规寻人公司,另外还有11位成员进入了全省检察机关的专业人才名单。这些成就的实现,得益于市委的坚定指引,得益于人大的有效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政府的大力扶持以及相关机构、社会各界的关心和代表、委员的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和全市检察同仁,表达崇高的敬意和真挚的感谢!

我们清楚明白,本市检察事务尚存若干缺陷:其一,对国家领导人法治理念及视察广东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领悟不够深入,检察事业发展思路需要不断革新;其二,服务整体形势、为民司法方式仍须开拓创新,服务手段的精准度和实际效果有待提升;其三,法律监督体系与机制尚需持续优化,运用大数据强化监督的成果还不够突出,四大检察领域的协同发展仍需不断深化;其四,基层基础建设还存在不足,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某些方面仍显薄弱,检察人员违规违纪现象仍有发生。针对问题,我们必将精准施策、奋力改进。

2024年工作安排

新一年来,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将一贯遵循国家领导人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在领导人法治理念的带动下,切实贯彻中央政法会议及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牢牢围绕检察工作现代化以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核心任务,集中精力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重强调“高效优质办理每一起案件”这一工作重点,着力加强检察队伍的素质建设,在坚持原则、勇于创新、持续深化和完善提高等方面多下功夫,以务实行动和实际成果促进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全心全意保障韶关“生态建市、工业兴市、县域强市”战略的实现。

要更加坚决地巩固安全与稳定局面,持续开展平安韶关建设的三个主要项目,保持对涉及政治、恶性暴力等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促进扫黑除恶的常态化深入进行,确保国家不受威胁、社会没有动荡、人民生活太平。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处理醉酒驾驶危险行为构成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将惩罚与治理措施相结合,协助对醉驾等轻微犯罪进行综合管理。着力增强检察建议的强制力,促使检察建议从注重数量转向注重品质,从简单处理转向确保落实,从而切实加强源头纠纷化解、社区乡村治理工作。

要更加稳固地致力于促进经济进步。必须严守经济稳定防线,依法处理重大经济违法案件,健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方法,重点做好针对众多民众的经济犯罪追回损失工作。要不断强化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障,深入进行知识产权案件的全面处理,发起针对恶意诉讼的专项检查。紧密联系“百千万工程”与绿美韶关生态法治建设要求,着力加强生态环境司法维护,确保粮食生产安全,促进形成宜人宜商和美乡村。

第三点是要进一步巩固对民众福祉的维护。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对年幼体弱妇孺及残疾人士的司法关照、确保食品医药安全等惠及百姓的工作,借助改进案件处理流程、强化监督机制、运用信息技术等手段,平衡案件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例如我致力于公正审理与民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全面加强信访领域的法治建设,灵活运用公益诉讼、行政争议有效解决、公开审判等举措,着力提升纠纷处理水平。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恶性案件,严格执行强制报告、从业限制、背景审查等规定,促进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形成合力。

要进一步巩固提升法律监督职能,秉持依法履职、统筹协调、互利共赢的施政方针,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在思想认识、制度框架、运行方式及业务水平上实现全面升级。以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格局为基础,重点促进刑事检察监督持续稳定发展,提高民事检察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力度,优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标准化建设。探索强化司法监察力度途径,务必做到既勇于监察、精于监察,又守法监察、标准监察,促使公正平等在实质层面、程序环节更高效达成。

要持续强化检察队伍的建设,不断巩固党的领导,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确保党的组织优势能够直接服务到案件办理的前沿阵地。要积极弘扬检察人员特有的职业操守,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水平,激发大家的责任感和进取心,为韶关检察事业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要严格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坚决抵制腐败行为,认真执行司法干预的防范措施,使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成为新时代检察人员的鲜明标志。集中处理基层的实际事务和困难,促进攻克检察事业前进中的根本性问题,努力增强基层检察机关的法律监察水平和政策执行水平,持续加强基层工作根基。

各位代表,前景十分美好,不过当前的道路不会那么顺畅。全市检察机关将坚决听从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切实执行本次人大会议的决定,充满信心、齐心协力,不断克服困难、解决难题,努力创造新时代新征程党的检察事业的新成就,为韶关的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贡献检察力量!